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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办通[2008]25号“关于滇池主要入湖河道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及河(段)长责任制”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滇池治理工作,落实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河(段)长负责制”综合环境控制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五甲宝象河河长田翎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财经委有关同志,对五甲宝象河进行了实地调研。
通过调研,田副主任对官渡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五甲宝象河前期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五甲宝象河中长期治理规划,确保五甲宝象河按计划如期完成整治工作;二是要切实抓好五甲宝象河的截污工作,切断污染源,确保没有污水进入滇池;三是要抓紧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确保河道畅通,保证雨季泄洪需要;四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任意侵占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行为一定要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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