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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继续在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营造氛围三个方面下功夫,继续在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和“边疆民族地区人才振兴”三大工程上取得新突破,整体推进我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一、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
1、认真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省人事厅要牵头抓好“十一五”人才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十一五”期间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发改委要密切配合,把人才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抓紧组织实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等部门要根据中央五部委的要求,与有关厅局共同做好全省各类人才资源的统计调查,为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要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宏观指导。
二、加强培养,切实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4、加强党政人才培养。省委组织部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牵头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各项任务。一是按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大力开展异地培训工作,包括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浦东、井冈山、延安参加培训;三是建立一批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基地和基层干部感受教育培训基地;四是认真总结临沧、红河等5州市干部下派锻炼的试点经验,下半年在其余11个州市全面推开;五是继续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等工作,继续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发达省市挂职锻炼,并注意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干部成长相对缓慢和人口较少的民族干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组织部要研究提出加强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
5、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一是省国资委要牵头制定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干管权限,做好出资人代表、企业经营管理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人才培养工作。二是省委组织部要牵头办好省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培训班。三是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要制定发展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省经委、省委统战部要牵头对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开展调研,探索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支持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启动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行动计划。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是省人事厅要牵头继续修改完善《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通过省院省校合作、滇沪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二是省科技厅要牵头做好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的考核管理工作。三是省国资委要牵头做好企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
7、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省总工会要加大《云南省三年十万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力度,全面推进技师社会化考评制度,使全省各级各类持证高技能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年内再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做好‘兴滇技能人才’和‘全省技术能手’评选工作。
8、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省农业厅要牵头研究制定《云南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着力培育一批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一批农民经纪人和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使这三类人才在每个乡镇的比例逐年上升。
三、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9、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一是省委组织部要牵头做好选派一批厅、处级党政领导人才到国(境)外和国内知名大学培训的工作;选派一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省内外知名企业跟班学习。二是省人事厅要牵头研究提出实施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做好“国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省委宣传部要牵头加大宣传文化系统国家级“四个一批”专门人才的推荐、省级“四个一批”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四是省教育厅要牵头认真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五是省科技厅要牵头做好“两院”院士的推荐服务工作和第八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第五批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
10、启动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要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整合科技创新基地、研发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等科技资源,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启动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11、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省人事厅要牵头完成省级和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保山等州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
四、继续推进紧缺人才引进工程
12、积极推进“项目聚才”工作。一是省发改委要牵头制定“项目聚才”的具体办法。二是省委宣传部要牵头做好优秀文化、体育人才引进工作。三是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要组织我省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结合生产、科研项目需要,积极与本土考取省外著名院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签订回滇服务协议。四是省外专局要牵头加强海外引才引智工作,抓好国家级、省级引智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建设。
13、制定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省公安厅牵头,省人事厅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抓紧出台《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二是省教育厅要牵头抓紧出台《云南南省高等学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加大引进高中优秀师资人才力度。三是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要做好自愿来滇各类紧缺人才的协调安排工作。
14、建立紧缺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省人事厅要牵头建立紧缺人才信息库,适时公布需求信息。
五、继续推进边疆民族地区人才振兴工程
15、结合“兴边富民工程”,实施“四个一百’’人才培养计划。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团省委配合,面向边疆民族贫困地区、重点是25个边境县,制定实施“四个一百”人才培养计划。一是选派100名党政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二是从省级机关下派100名党政人才到县乡挂职;三是从县乡选拔100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州(市)挂职锻炼、跟班见习;四是以选派和招募志愿者方式,输送10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县乡开展智力扶贫活动。
16、选拔高校毕业生到25个边境县工作。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高院和接收单位配合,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公务员、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法官(预备)、教师和医务人员,到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25个边境县工作。
17、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一是省委组织部要牵头指导协调经济相对发达的州(市)与边疆民族地区实行人才互派。二是省民委牵头,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探索建立为边疆民族地区提供人才支持的长效机制;以导师制的方式,每年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选拔一批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到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实行“特培”。三是省教育厅要牵头加大开展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对口帮扶和支教工作力度。四是省农业厅要牵头结合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和“科技入户工程”活动,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农科人员到边疆民族地区开展帮扶活动。
六、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力度
18、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办法。一是省委组织部要牵头积极研究探索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研究提出事业单位行政副职聘任制。二是省人事厅要牵头积极推行职称和职务评聘分开,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三是省教育厅要牵头扩大中小学校长聘任制的试点范围。四是省国资委要牵头加快探索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公开选聘工作。
19、改革和完善人才评价办法。一是省委组织部要牵头积极研究制定党政领导人才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省人事厅要牵头探索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建设。三是省国资委要牵头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启动全省经营管理人才库建设及后备人才库建设。
20、改革和完善人才分配激励办法。一是省人事厅要牵头探索建立向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二是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要抓好首届“兴滇人才奖”的评选;研究制定《云南省兴滇人才奖励办法》;召开第一次“兴滇人才”表彰暨人才工作推进大会。
21、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要牵头抓紧出台《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条例》,把人才资源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
七、加快人才市场建设,促进人才流动配置
22、打破体制障碍,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省人事厅要牵头抓紧研究出台《进一步促进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暂行规定》、《云南省民间人才中介组织和中外合作人才中介组织管理规定》。
23、改善管理体制,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一是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要研究探索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协调机制,促进“三个市场”相互贯通;积极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和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二是省人事厅要牵头研究建立全省人才市场管理机制。
24、拓宽流动渠道,推进周边国际合作。一是省人事厅要牵头积极参与“泛珠三角”九省区人才服务合作,扩大人才交流渠道。二是省人事厅牵头,省政府外事办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考察周边国家人才状况和政策,争取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搭建我省和东盟周边国家双向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平台。
八、抓好人才工作基础建设
25、健全和完善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制度。省委组织部要牵头指导州市做好人才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建立人才工作督办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督促检查。
26、加强对从事人才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省委组织部要牵头与有关部门一道,有计划地组织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科技、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人才工作理论和业务的专题学习研讨。
27、加大人才经费投入。省财政厅要牵头做好年度重点人才工作项目所需经费的安排;加强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办法的研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的多元投入机制,并研究经费投入的产出效益。
28、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省委宣传部要牵头突出宣传做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开展“人才强省’’系列报道和征文活动,为人才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以上各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并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奖励。 |